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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患者的福音,治疗后仍可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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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乳腺癌的发病人群呈年轻化趋势。著名歌手姚贝娜就在33岁的年纪因乳腺癌复发病逝,而被诊断为乳腺癌时,她年仅29岁。在众多年轻乳腺癌患者中,有许多是未孕女性,她们仍有当妈妈的需求和愿望。那么,患了乳腺癌之后,还能再生育吗?

乳腺癌患者治疗后可再生育

  乳腺癌是女性常见的恶性肿瘤。有报道发现,国内乳腺癌的平均发病年龄为48.28岁,远低于美国的61.29岁。研究还发现在国内乳腺癌患者中,有62.9%在绝经前就发生了,也就是说,在发病时,她们仍有生育能力。虽然在乳腺癌的治疗过程中,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可对患者的卵巢功能及生育能力造成一定影响,甚至使一部分患者永久闭经丧失生育能力,但这不是说乳腺癌患者接受治疗后就不能再生育了,而是需要谨慎地进行全面评估。

  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曾推荐,乳腺癌患者可通过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来保留生育能力,比如可以尝试在化疗前冻存卵子、胚胎或卵巢组织。

  化疗同时做好卵巢和子宫保护

近年来,医学界越来越多的专家开始关注在乳腺癌化疗期间通过给予患者联合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GnRha)来保护卵巢,降低两年内的闭经率,防止卵巢早衰,同时可以保护子宫内血管免受化疗药的损伤,这对术后仍有生育需要的女性,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有利于为日后的孕育准备更好的“土壤”。这种治疗方案让很多仍有生育需求的患者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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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孕育可抑制癌变

有研究发现,妊娠产生的胎儿抗原能够重新激活母体免疫来识别杀灭潜在的肿瘤细胞,而且妊娠期孕妇体内高水平的雌孕激素及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也可以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另外,妊娠过程还可以抑制乳腺癌干细胞的活跃程度,或有助于促其向正常分化,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恶变的程度。因此,术后经过规范的治疗和备孕,怀孕后不会增加乳腺癌复发的风险。

综上所述,对于晚期乳腺癌或高危乳腺癌患者,一般不建议近期内生育。而对于中低危乳腺癌患者,多数专家还是认为可在治疗3年后甚至5年后无复发转移再妊娠比较可靠。而处在发病早期、复发风险极低的乳腺癌患者,经过治疗后过2年再考虑怀孕也相对是稳妥的。

美域健康提醒乳腺癌患者,如仍有生育需求和愿望,无需灰心绝望,可在确诊时及时告知医生自身需求,在开始治疗前经多科室医生联合诊断,确定治疗方案,既能有效治疗癌症,又能保护生育功能,不致使当妈妈的愿望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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