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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血病等可按病种收费 实施细则6月底出台

近日,麻省医疗国际获悉,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逐步扩大按病种收费范围,并公布了乳腺癌、宫颈癌、肾癌、直肠癌、白内障、白血病等320个病种,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不少于100个按病种收费的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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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旨在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药费用,减轻患者和社会的医药费用负担。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前期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各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选取一定数量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各地要抓紧制定推进按病种收费的实施细则,于2017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部委遴选了乳腺癌、宫颈癌、肾癌、直肠癌、白内障、白血病等320个病种,供各地在推进按病种收费时使用。

通知要求,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实行高限价管理。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检查检验、护理以及床位、药品、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在病种费用外不得另行收费,不得将入院后的检查检验费用转为门诊收费。

目前,天津、南京、安徽等多地已开始试点按病种收费。天津试点的效果显示,按病种收费可使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水平比改革前平均降低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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