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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癌症女教师事件新进展:兰州高校撤开除决定 赔偿72000元
8月22日上午,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下发了文件,称恢复与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还提出了一份7.2万元的工资及补偿表。
美域健康了解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8月22日下发“兰博院发(2016)81号”文件,通知中说,根据《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5甘01民终992号)终审判决,博文学院按一、二审判决执行恢复刘伶利的劳动关系,同时撤销“兰博院发(2015)14号”文件关于开除刘伶利的决定。
同时,在另一份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发布“兰博院发(2016)80号”的文件里,院方称人事处处长江雪芸在处理刘伶利老师相关事宜中存在工作失误,现决定对江雪芸做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对于刘伶利的工资和丧葬抚恤补偿,兰交大博文学院列出了2项补偿金,一项是刘伶利2014年9月至2016年8月工资57600元(按每月2400元计算),补偿按6个月工资计算的丧葬抚恤金14400元,两项合计72000元。
据了解,生前32岁的刘伶利是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一名教师,2014年6月1日,她突然感觉腰疼,入院检查后,确诊为卵巢癌。在跟学校请假后,刘伶利和家人开始了进京求医的道路。2015年1月,考虑到报销比例的不同,刘伶利回到兰州打算继续接受治疗。她的母亲刘淑琴也带着女儿的病历和北京医院开具的假条来到学院人事处,补办请假的手续。刘淑琴回忆说,人事处长收了病历却没有收假条,再问到具体病情的时候,脸色就变了。联想到之前有女儿的同学跟女儿私下讲过,学校好像要开除她。刘淑琴慌了神,央求校方不要不给女儿批假。“她说你不要求我,我们学校有规章制度,不是我说了算的。她说你不要给我哭。”5天后,一份名为《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寄到了家里。
2015年5月,刘伶利将学校起诉到榆中县法院。2015年10月2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学校不服判决上诉至兰州中院,二审仍然认定劳动关系解除无效。判决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并没有执行判决,后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受舆论压力,该学院改变态度并作出以上决定。
然而,据刘伶利的母亲刘淑琴说:“我们向学院提出的要求是道歉,我的女儿需要得到起码的尊重。但现在还没有人给我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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